安开行审环表〔2025〕1号
河南瑞麦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7138)上报由安阳市中诺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增1台2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审批事项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瑞麦食品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锅炉房东侧新建1台2t/h燃气锅炉,建设完成后2台8t/h燃气锅炉1用1备,8t/h燃气锅炉运行时间6000h/a变为2400h/a,10t/h燃气锅炉运行时间7200h/a,2t/h燃气锅炉运行时间6720h/a。本项目总投资 45 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二、经审查并结合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和河南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本《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2t/h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绩效 A 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2t/h燃气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进入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2t/h燃气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隔声罩、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2t/h燃气锅炉产生工业盐包装袋及阻垢剂包装袋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贮存区域。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本项目2t/h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257t/a、SO2:0.0068t/a、NOX:0.2890t/a、COD:0.0653t/a,本项目2t/h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于本公司8t/h燃气锅炉运行时间6000h/a变为2400h/a污染物排放削减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171t/a、SO2:0.3189t/a、NOX:3.3035t/a、VOCS:0.0682t/a、COD:10.7795t/a、NH3-N:0.0893 t/a。
(六)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污染防治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并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公司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按照经批准的《报告表》,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同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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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