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蓝天卫士”秸秆焚烧高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监控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要对定安县“蓝天卫士”秸秆焚烧高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监控服务进行重新采购工作。因此公开选聘监控服务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参与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蓝天卫士”秸秆焚烧高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监控服务
二、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采购需求:定安县“蓝天卫士”秸秆焚烧高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共有7个远程监控,采购内容为7个监控视频服务,设备硬件由服务单位自行建设,监控可视范围为3-5KM,具有烟雾报警和夜间可视功能,服务期间设备在线率高于90%,设备故障不得连续超72小时。
四、采购时段:本次采购采用“1年+延期”的方式,合同期限为1年,运营期考核符合绩效目标的可以进行延期,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
五、项目采购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39.5万元/年,优先选择报价最优者。报价函需写明具体金额,报价低于最高报价20%的报价无效。同等报价条件下,优先选择资质较高、同类经验较多的报价单位。
六、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有过同类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七、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文件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3.承担过同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委托合同、监测报告等)。
八、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1.递交开始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资料地址:定安县****点击登录查看204室
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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