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宣传标识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327,221.95元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费用按实际结算,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采购预算未使用完毕,不作为违约条件,均视为合同终止,不予结算。
六、投标资格:
(一)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受处罚期间。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索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索取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请在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5:0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5:0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
十三、采购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126.com
十四、供应商如对需求文件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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