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存量房(二手房)交易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吴金香拟出售给_方洪保的房屋交易情况列表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附有关证件和证据)向我所提出(办公地址: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住建局; 联系电话: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所将按程序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
特此公告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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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岚皋县**** |
业务专用章 | C**** |
出卖人 | 吴金香 |
共有人 | |
买受人 | 方洪保 |
共有人 | 向波 |
幢号 | |
单元 | |
房屋所在 | |
房号 | |
结构 | 混合 |
总层数 | 3 |
层数 | -1-2 |
面积(m²) | 274.31 |
用途 | 住宅 |
业务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