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以询价方式对开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采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总金额162000.00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开发区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
完成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更新开发区建设用地等资产清查价格。
2、开展经开区境内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县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其中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按照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物量成果核算价值量。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查清本行政区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
3、在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类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清查,形成产权图层。
4、开展县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
5、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本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完成成果逐级汇交。
6、其他未定事宜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技术标准要求
(1)《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 号);
(2)《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40 号);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信用查询(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窗口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窗口进行查询。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七)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八)报价供应商需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四、报价总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依据本项目情况,结合本企业成本、利润、风险等因素自主进行总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价格负完全责任。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内。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因素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不得因踏勘现场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应通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本项目实际情况等与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3、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62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自****起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获取地点:请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531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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