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次二期项目(龙溪河防洪治理工程)补遗01、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乐山高新区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次二期项目(龙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顺利进行,特答疑、补遗澄清如下:
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7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合同约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计取”,更正为“√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合同约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40%计取”。
2、其余内容不变。
答疑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5.3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和EXCEL清单格式不一致,是否以EXCEL报表格式为准,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表为模版格式,可否仅做参考,不做强制性要求。
回复1:请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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