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2027年度食堂智慧化管理合作运营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
(1)在金华市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公告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项目概况:
塘雅车辆段、官塘、槐堂及后宅停车场等4个食堂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模式,银行将出资建设并提供食堂智慧化管理系统、硬件设备(管理电脑、智能餐盘)、软件(出入库管理系统、管理平台),招标人提供食堂一般户业务支持(每月流水200万元,每日账面金额约400万元)。
四、采购方式及报价要求:
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并完成在线报价。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单中的报价和系统在线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包含: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②营业执照;
4.未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本次报价根据上浮率,最高上浮率确定为成交价,最高报价的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单位,以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六、报价截止时间:
****14时30分
七、技术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