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
在十堰市内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
(二)聘请期限
聘用时间为2年。自****起至****止。
二、参选条件
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成立3年以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行业内拥有良好信誉。律所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律顾问费报价最高限价为8万元/年。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指派1-2名法律顾问提供相应服务,指派的执业律师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具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二、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咨询类
1、政府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查;2、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3、协助甲方处理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4、对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提出处理意见。5、协助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信访。
(二)委托代理类
1、代理行政应诉;2、代理甲方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公益诉讼应诉;3、参与起草重要的法律文书;4、应邀参加听证会。
(三)其他
1、每季度开展法治讲座1次;2、每周一上午在执法监督科坐班,参与信访接待。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填写报价单,并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简介(包括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并加盖公章;
(三)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
五、报名须知
(一)有意应聘者请于****12:00之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到点击登录查看515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六、选聘方式
采用公开询价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测绘管理、地矿管理、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附件: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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