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中心城区XC-03-1地块(二期)2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具体组织实施由点击登录查看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其它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泰顺县生态林场;
(二)地块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出让面积:5587平方米(折合8.3805亩);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1.2且≤2.0;
(六)规划建筑密度:≤50%;
(七)绿地率:≥10%且≤20%;
(八)建筑限高:24米(局部允许突破至36米);
(九)土地开发程度:“三通现状”(宗地红线外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上水,宗地红线内为现状土地利用条件);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终止日期****;
(十一)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该地块出让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实施,地块标高以规划文件为准。对于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混合物,竞得人须按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点填方或堆放,并接受其全过程监管。
2.该地块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占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7%,若竞得人竞得同一园区的其他地块,则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允许跨地块统筹。
3.若该地块使用权人与周边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则相关经济指标允许统筹考虑,不动产权证允许合并登记。
4.该地块范围内公建配套的门卫室、配电间以及区****
5.该项目建成后,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900元/平方米,销售最高价不得超过销售均价1000元/平方米,租赁最高价不得超过每月25元/平方米。
6.该项目建成后,入园企业须经县经信局及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审核同意后,准予入园。入园企业须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入园管理合同》,明确相关投达产要求和法律责任。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详见点击登录查看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20号);
(十二)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24个月。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按期开工或另行约定日期仍未按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按期竣工或另行约定日期仍未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
(十三)期限届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收回并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拍卖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拍卖。
四、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进行报价,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本地块竞得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地块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有关价格详见《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六、拍卖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承办单位在网上交易中心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中心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中心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承办单位根据《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中心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七、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 请 办 理 数 字 证 书 ( CA 认 证 ) 网 址 :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11时00分至****11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泰顺县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拍卖。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11时00分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55万元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出让合同后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拍卖人在拍卖出让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八、网上拍卖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为****11时00分。
(二)拍卖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拍卖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拍卖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本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74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拍卖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网上拍卖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拍卖截止
拍卖开始后,有四分钟的等待期,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拍卖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网上拍卖截止,无人报价的,网上拍卖结束,网上拍卖不成交。
(2)网上无底价限时竞价结束,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3)网上有底价限时竞价结束,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拍卖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九、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须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中心接受资格审核。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自然人签名);
(2)竞得入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自然人签名);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组织公章);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组织公章);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
(2)联合申请各方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竞买文件签署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分别在《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办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签订合同及其他要求
竞得人或其成立的新公司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故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最后缴款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一、出让人负责在出让成交之日后6个月内将出让地块交付给竞得人;地块竞得人必须在交地后6个月内进场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十二、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应费用。给付出让金的方式及土地使用的有关规定,以点击登录查看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十三、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四、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拍卖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拍卖出让的,经查实,点击登录查看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拍卖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七、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登录查看可在网上拍卖开始前和网上拍卖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中心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电压不稳、停电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中心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九、点击登录查看及点击登录查看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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