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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
项目编号: | **** |
预算金额: | 40,000.00 |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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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 | 1. 服务团队人数:供应商需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至少需指派 1 名执业律师,1 名律师助理,业务需要时能够增派律师,保障按时完成工作。 2. 更换服务团队成员的要求: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供应商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更换。如供应商不予调换,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采购人支付的费用,按时间节点计算,已服务部分费用,供应商可不予退回采购人,未服务部分费用应退还采购人。 3. 服务方式: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汕尾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 2 | 40,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在广东省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应具有3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最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三)拟指派服务团队的律师具备如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2. 在以往5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 (一)为点击登录查看在业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 (二)协助点击登录查看起草、审查、修改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性文件;
- (三)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执法争议事项的协调提供法律意见;
- (四)协助点击登录查看对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 (五)为点击登录查看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
- (六)办理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依据国家的政策、财政法规等,为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法律辅导工作,为点击登录查看担任法律顾问,为期一年。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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