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的公告
为规范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维护学生利益,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遴选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
体育类(包含足球、篮球、羽毛球、轮滑、花样跳绳、游泳)
艺术类(包含舞蹈)
棋类(包含围棋、象棋)
二、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相关要求
(一)申请与学校合作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以及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民非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办学行为规范,预收费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教师无不良记录。
(三)在托管银行开设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四)培训课程与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所有培训课程资料(含教材、视频、音频、教案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三、遴选流程
1.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2.民非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须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的内容。
(二)资质审核
参加遴选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局“双减”办负责准入资质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流程。
(三)公开打分遴选
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在遴选会上进行详细介绍和现场试课,由评审小组打分,依据得分排名。得分排名第一的培训机构为被遴选对象。当排名第一的培训机构弃权或材料造假,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启用得分排名第二的培训机构,依次类推。
(四)对被遴选的培训机构再次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1.报名截止时间:****16:0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润德楼 总务处
3.联系人:邱老师(电话:****)
2.如中选机构不诚信经营且有意隐瞒,经查违背校方意愿的,校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附: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学校引进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