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济开发区(H-15-1、H-15-2地块)土石方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19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674,715.79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JJPSDZDTBJ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邵阳经济开发区(H-15-1、H-15-2地块)土石方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1、根据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至****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问:公告内容要求,投标人需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如何认定投标人己在两个网站进行了投标报名是否需要提供报名成功依据 答: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无需认定。 2、根据招标公告:第2条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10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98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0.1.1中的第4条业绩考核依据不相一致。 问1:该项目工程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以哪个为准,且非招标工程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考核依据是什么 答:本项目为土石方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即可,但仍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非招标方式考核依据为“提供合同协议书且必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提供查询网页彩色截图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