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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招募盐城鸿欣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公告(2025)苏 0991 强清1号
本院已裁定受理盐城鸿欣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要求,决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清算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编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因便利工作等原因,仅限市区范围内管理人报名)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若有意成为本案清算组者,请于****下午5时前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交《清算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三份(注意:书面方案须用A4纸装订且确保在****下午5时前本院民事审判庭收到,且须注明电话联系方式,尽量简洁明了)。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案清算组的
选任。提交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重点突出在企业强制清算方面的业绩和经验;
2、申报机构强制清算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院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院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并明确相应的分工和职责;
4、申报机构参与本案清算组选任的优势;
5、申报机构如被指定为清算组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6、申报机构应当出具勤勉尽责及违法执行职务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以及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情形的声明。
7、拟参与清算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
清算组可以联合报名参与本案清算组的选任,并通过拟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所属的机构统一提交《方案》。联合报名的清算组原则上不超过两家。联合报名的清算组统一提交的《方案》中应包括清算组委派的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分工和职责。
三、选任规则
本院将从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报名的机构为该公司清算组。若无机构报名,则将从上述全市****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邮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