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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石油(克拉玛依)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 全部类型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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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300万元(含税),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主要为点击登录查看九 1—九 5区块提供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具体工作量:2025年度计划实施 30-40井次,最终以实际签证工作量为准。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1月 30日。

措施评价期:措施在有效期内,受效井为本井组,措施评价期不超过 12个月(365天)。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油井封窜调剖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建立 QHSE 体系,取得体系认证证书并有效运行,体系认证范围包含该作业内容,认证证书真实有效。
  •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现场施工主体设备不少于 1套。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型号、用途、购置发票复印件、铭牌照片,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主体设备参与投标。)
  • 5、服务方应承诺在施工中使用的入井化学药剂必须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明,其中必须包括有机氯检验合格证明,其成分符合《油田化学剂负面成分清单》(油勘〔2021〕215 号)禁止和限制使用要求及公司最新相关文件要求,且不含有机硅及重金属成分。
  •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公司以及招标方等的黑名单(相关业务)。
  •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
  • 8、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 1月 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2月 21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02月 26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3月 19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3月 19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评标室(克拉玛依市****

七、其他

1、承包方主要负责:
①按审核确定的方案设计进行施工作业。
②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标准及新疆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要求。
③乙方按审核通过的措施井施工方案完成现场实施、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施工质量要求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相应石油企业标准规定执行。
④现场作业无污染率 100%,施工作业一次合格率 100%;资料全准率 100%。
⑤甲供入井材料符合油田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乙供入井流体及材料质量属于《新疆油田公司到货必检物资质量检验控制管理办法》必检物资目录范围内入井材料应提供采购部门或用户单位委托的到货检验报告。使用的油化剂(含甲供、乙供、各类技术服务等),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实施细则》(质安[2018]205号)适用范围的,均应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的按《新疆油田公司采购产品标准审查与质量认可管理规定》(油新质设字[2021]2号)通过审查。入井流体服务单位应提供按批次符合标准要求的全项出厂检验报告。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各类证书、证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

4、招标文件费:600元。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银行账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克拉玛依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克拉玛依市****
联 系 人: 王震 赵娜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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