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经开区老旧小区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批复文号 | 德开发改审[2023]135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内容涉及改造道路、供排水管网、电力管线设施、新增地上停车位:新建充电桩、便民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快递站等:老旧小区****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9603.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德阳经开区老旧小区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5.29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5人,其中:(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并具备招标代理专业或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文件);(2)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申请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最近至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公告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2、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均须至少具有5个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叠。3、最终费用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正算后x50%x(比选最终报价/最高限价),据实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4、申请人不允许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将相关人员及公司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传至邮箱:****@163.com;最终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不齐全或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