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建湖法院)作出(2022)苏0925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杨定霞对盐城天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建湖法院作出(2021)苏0925破1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盐械天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审慎、严谨、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将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盐城天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现将公开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 **** |
投资人: | 李扣喜、薛余斌、朱守波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出资额及比例: | 李扣喜出资520万元人民币(65.00%),薛余斌出资160万元人民币(20.00%),朱守波出资120万元人民币(15.00%) |
住所地: | 建湖县**** |
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经营期限: | 自****至****止 |
经营范围: | 建筑机械、工程机械、起重机械及其配件制造、销售;机械修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租赁(按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评估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 (一) 对天通公司名下位于建湖县****2, 房屋面积约2917.92m2),并出具评估报告。
- (二)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 (一) 具备待评估资产对应的评估业务资格,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 (二) 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三) 与管理人、债权人、天通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 (四) 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
四、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间要求
评估机构应在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报告。
五、费用支付
- (一) 在同等条件下,管理人将依据报酬报价作为确定机构的主要因素。
- (二) 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按照先工作后付费的原则,在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六、遴选申报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 (一) 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 (二) 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
- (三) 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 (四) 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 (五) 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
- (六) 书面承诺: 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七、遴选申报资料的提交要求
- (一) 申报资料由申报机构最迟应于****17点前提交;
- (二) 提交的资料为纸质版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
- (三) 提交的资料应当密封处理;
- (四) 申报文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八、评审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最终择优确定评估机构后,管理人将直接通知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由管理人与入选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所提交材料。上述过程受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的监督,管理人会第一时间将报名和评审情况向法院报备。
申报资料邮寄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开发区未来科技城D1幢14层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吴云甲 ****
服德有限公
二零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