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各参评单位均已完成自评,已严格遵照《管理办法》评分标准对各参评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整理形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初评结果》(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至****(共15天),如有异议,请向点击登录查看反馈,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初评结果
2. 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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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初评结果.xlsx
附件2: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