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5年消博会活动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展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1项目名称:2025年消博会活动项目
1.2项目地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1.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第五届消博会将于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至18日(星期五)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主题是 “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为通过展会活动等形式对外推介宣传试验区整体发展情况,向国内外关心海南国际教育事业发展的人士集中展示试验区建设成果。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试验区拟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六号馆设置100平米展位。为保障试验区顺利参展,将采购一家第三方单位保障本次参展工作。
1.4施工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消博会结束。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
1.6项目预算(含税):400000元
1.7采购控制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00000元,供应商含税总价超出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无效。
2.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参与应答的授权书。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2信誉、财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应答”情况;
(6)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应答文件格式。
2.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应具备至少1个政府类活动服务业绩(政府类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直属法定机构、市县政府部门等)。
证明材料:请提供中选(成交)通知书(如有)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活动保障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第五届消博会组委会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试验区展位设计,4月9日前完成展位搭建,4月13-18日期间保障展位正常开展,4月20 日前 18 点前完成撤展。
证明材料:请提供活动保障方案,格式自拟,方案必须完全响应采购人上述节点要求。
2.5驻场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服务期间安排至少1名驻场人员进行会务保障。
证明材料:请提供驻场人员身份证、社保缴纳信息(缴纳时间至少3个月)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3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登录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官方网站(https://www.study-hn.cn/index)下载比选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图书馆17楼产业发展中心
注: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但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破损或丢失或因物流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后果请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项目公告仅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官方网站(https://www.study-hn.cn/index)上发布。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比选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国际联合学院)
地址: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图书馆17楼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98-833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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