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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滘联社】广钢铁路西侧土地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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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茶滘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受茶滘联社委托,定于****9:30对 广钢铁路西侧土地(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 土地5 。

(二)交易资产类型: 工矿仓储用地 。

(三)不属于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亩,位置: / ,须签订《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 广钢铁路西侧土地 。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面积共 4.075亩,空地面积共 4.075亩。其中:证载面积为 0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 0 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 放置物品 。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 闲置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二)交易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34746元/月起;

2.竞价阶梯:¥100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 月 收取;

4.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

5.交易保证金为¥34746元(大写:叁万肆仟柒佰肆拾陆元整),在 ****18:00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荔湾区****

6.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4746元(大写:叁万肆仟柒佰肆拾陆元整)或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1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1年内,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七)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八)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报名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此点方案、公告、合同要一致)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出租方目前正在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合同期内,如出租方要对承租方所承租物业地块进行拆除,出租方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预期收益等在内的承租方因承租物业而产生的所有投入或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四)土地不能硬底化,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09:00至****12:00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进行网上报名或关注“荔湾三资”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报名人可以在登录平台或“荔湾三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或小程序,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报名人须在****18: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短信到绑定的手机号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荔湾区****

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网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到指定专用账户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路退还报名人的支付账户。报名人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 ****09:10至09:29 登录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荔湾三资”小程序进入竞投大厅点击“签到”按钮,未按时进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在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则请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https:****/)。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茶滘经济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荔湾区****

****

合同编号: HT-****001-

荔湾区茶滘经济联社闲置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闲置地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广州市****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闲置地块租赁年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地块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该地块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二)地块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地块租金采用第1 种方式计算:

1.有递增方式;

2.无递增方式;

3.一次性付清方式。

具体金额如下表:

起止日期

月地块租金标准

大写

合同签订 当 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地块租金。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地块租金。凡拖欠地块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地块租金1%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地块租金达到 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在该地块范围内的种植(养殖)物、附着物等物资财产均归甲方所有。

(四)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使用水电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届满,乙方结算水电费用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给甲方后,甲方把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乙方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甲方有权用保证金代乙方结清水电费,保证金不足以结清水电费的,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补缴责任。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地块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清除该地块一切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按原状归还甲方。

(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前,清除该地块一切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按原状归还甲方。

(四)合同届满或解除、终止合同,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该地块一切地上附着物及该土地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逾期七天未自行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该地块拥有所有权,对该地块的经营利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乙方擅自改变地块用途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地块租金不予退还。

2.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项目申报手续。

3.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交给乙方使用,每迟延一天,应按收缴月地块租金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土地租金金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该地块,享有该地块的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和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2.承诺该地块仅作放置物品或种植之用,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 对该地块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买卖、转让该地块。

4.不得擅自变更该地块用途,如确需改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不得在该地块上建建筑物。

6.自行负责在该地块的一切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

7.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等税费规费,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8.自行承担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经营风险以及损益。

9.不得用该地块抵偿债务或进行抵押贷款。

10.不得利用该地块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未能将该地块交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六条 转租

(一)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地块。如确需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单方合同,收回该地块,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转租,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地块租金等)。

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4.转租该地块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该地块。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当 日内交甲方存档。

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

第七条 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使用权。乙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经济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该地块,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该地块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地块用途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该地块上建设构筑物的;

4.利用该地块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拖欠地块租金 30 天以上;

6.连续一年弃耕抛荒的。

(五)甲方目前正在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合同期内,如甲方要对乙方所承租该地块进行拆除,甲方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搬迁的,该地块一切地上附着物及该地块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七)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饰或装修或在租赁物业上增设他物,合同期满、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乙方进行装饰或装修或在租赁物业上增设他物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就装饰、装修和增设他物提出任何赔偿、补偿、损失、法律责任或拆迁安置补偿款。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因甲方属于集体经济性质的自治基层组织,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突发重大社会事件、疫情等,乙方不得单方主张减、免租金,须由甲方按其章程、规章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区交易中心备案壹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人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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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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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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