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陵水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基本概况
2.1 项目概况:陵水县****
2.2 采购内容及规格
2.2.1、直径4.2米泡泡屋14个,每个配10人餐位桌椅、餐具,亮化(LED变色氛围灯+排气扇),窗帘,12个2匹美的空调柜机;
2.2.2、直径3.6米泡泡屋6个,每个配6人餐位桌椅、餐具,亮化(LED变色氛围灯+排气扇),窗帘。
2.3 设计要求:采用高透光、防紫外线材料,抗风浪、耐腐蚀,符合海上建筑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及亮化安全标准要求;
2.4 运输方式:中选人负责将约定的产品运卸至比选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好,对于运送过程及安装过程中损坏的部分中选人应更换或退货;
2.5 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6 计划工期:7个日历天内完成。
2.7 比选控制价: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54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 参选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提供截图,参选时间截止后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 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
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现场报名: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至****(每日8:30-12:00,14:0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10:30时在海南省三亚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微信公众号“陵水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 比选人: | ||
地 址: | 海南省陵水县**** | 地 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杨工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邮 箱: | / | 邮 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