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企业100%股权收购询价公告
致各潜在报价单位:
本公司拟开展对建筑企业100%股权收购工作,特向贵单位询价,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点击登录查看结合业务发展方向及自身情况,需对建筑企业100%股权收购。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企业100%股权收购,将企业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让至询价人指定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变更手续。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选人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收购预付款。
2.询价人在尽调及相关评估工作结束后,中选人协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变更等工作并经询价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询价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若询价人认为中选人不满足收购需求的,中选人将全额无息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
3.中选人协助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代表变更并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中选人确定后,应配合询价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中选人应负责文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中选人在开展尽职调查的10个日历天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发现尽调报告弄虚作假或者经过调查中选人并不符合资质条件或收购需求内容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若询价人已支付预付款,则中选人应退还询价人支付的预付款,并对其追究法律责任,且询价人有权将中选资格顺延至下一位中选候选人。
四、拟收购企业资质条件
1.依法成立并至今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企业,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并注册在四川省宜宾市境内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施工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施工企业现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及主要人员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施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若施工企业有除上述资质外的其他资质,其余资质也应一并变更;
9.所有股东同意股权全部转让,同意股权收购价不高于最终成交价,并于转让前行完成公司债务清理,同时承担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参数及清单
详见附件1
六、报价方式、时间及联系人
1.报价时间:****至****9:00。
2.报价方式:报价相关资料请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
3.报价注意事项:参选人应将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上传到“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线上报价文件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严格按照格式制作报价资料。线上报价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扫描件。
4.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七、其他说明
本次标前询价不作为采购依据,仅供询价人作市场调研及采购控制价研究使用。
附件:1.询价清单
2.报价函
询价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