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73号
关于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
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关于报批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上安府函〔2025〕26号)、《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万禾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安乡什坡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路面原址修缮长度161m,面积622㎡;1.5m~2.5m高路肩墙长度252m;加强型边沟长度35m;2道涵洞进出口修缮和1道2-4m钢筋砼盖板涵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审定总投资金额为****.3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66705.17元,其他工程费为168228.45元,预备费用为56746.6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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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