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工作力度,结合合作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为修复合作区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生物资源,采购规定水产品种实施增殖放流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提供合作区海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水产苗种及放流作业。
2.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组织专业设备和人员,提供1400万尾符合要求的斑节对虾苗在合作区****
3.服务成果:按照服务要求的内容,放流符合规定的斑节对虾苗种。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初步拟定为****,最终服务期限以服务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付款进度按深汕合作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
(2)违约金:中标金额的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生产种类满足需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深圳市****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附件1),如实填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上午9:00至****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点击登录查看:****@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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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07室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