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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加工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西藏那曲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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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加工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0:30:00
公告
公告标题: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加工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加工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GLGC-WZJC-2025-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加工地材)集中采购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至那曲段加工地材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格尔木市****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具有地材销售或者加工地材,并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3.2 设备能力要求:投标单位设备提供新旧程度八成新以上的设备,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合格证、人员操作证。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有独立完成加工地材和材料测试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且满足以下设备要求。内贸商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生产能力证明。

设备要求:

包件01(河道料):加工地材方需架设不低于2条水洗砂生产线和2条碎石破碎生产线,并提供支撑文件。水洗砂生产线月产能需不低于4万吨,碎石生产线月产能不低于5万吨,并提供支撑文件。

包件02(河道料):加工地材方需架设不低于1条水洗砂生产线和1条碎石破碎生产线,并提供支撑文件。水洗砂生产线月产能需不低于2万吨,碎石生产线月产能不低于3万吨,并提供支撑文件。

包件03(河道料):加工地材方需架设不低于2条水洗砂生产线和2条碎石破碎生产线,并提供支撑文件。水洗砂生产线月产能需不低于4万吨,碎石生产线月产能不低于6万吨,并提供支撑文件。

包件04(河道料):加工地材方需架设不低于1条水洗砂生产线和2条碎石破碎生产线,并提供支撑文件。水洗砂生产线月产能需不低于2万吨,碎石生产线月产能不低于5万吨,并提供支撑文件。

包件05(山体料):加工地材方需架设不低于1条水洗砂生产线和3条碎石破碎生产线,并提供支撑文件。水洗砂生产线月产能需不低于2万吨,碎石生产线月产能不低于8万吨,并提供支撑文件。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企业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中国交建工程项目、国内公路项目或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招标采购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提供不少于2份。

3.6 质量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并满足项目设计及规范要求。

3.7 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及时解决问题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

3.8 履约服务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参与投标。(中国交建内部单位除外,内贸商可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商仅能授权符合条件的一家内贸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内贸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被否决;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为准确完成本次投标报价,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并联系招标人,了解加工地材详细情况。

3.10 投标人必须参与至少三个包件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0时3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获取条件和方式

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

4.2.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报名参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成功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应于****标书发售后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4.2.3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10时30分至****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中交集团内贸企业可以采用行政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整包20万元人民币。

收款信息:(用途备注: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加工地材招标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109线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贡玛日至那曲段)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10790-0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之前。

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及银行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

6. 履约保证金

6.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6.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具体收款账户以各分部签订合同约定账户为准。

6.3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中国六大银行)。

6.4 提交时间: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办理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 结算周期与支付

7.1 结算周期:每月11日办理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的结算。

7.2 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票据,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后,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0%,6个月内支付至100%。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模式。如票据支付,由甲方贴息。具体支付方式在采购方与乙方采购合同中约定。

8. 开标

8.1时间:****10时3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8.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8.2.1线上: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8.2.2线下:本次招标不组织线下开标会。

8.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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