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投物业劳保服装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交投物业劳保服装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4、项目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16.1万元。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交投物业劳保服装采购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要求: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现场量体裁衣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交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货。零星补单在收到通知后20日内交货)。
服装量体超过三个月,需重新安排量体,确保尺寸的准确性。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投标人所供服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且无毒无刺激性气味,投标人对所供部分服装的规格型号、尺码不符等,必须无条件更换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8、服务期:1年。
9、质保期:1年(货物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单批次整体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发现非人为原因的服装掉色、有色差、发硬等现象,必须无条件更换至招标人指定要求。
10、服务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保修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如果5个工作日内无法解决,提供同等质量、性能的备品,确保能正常使用。所有返厂修改的服饰须30个工作日内寄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自2022 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现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
3、根据盐城市****
3.1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3.2.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3.2.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2.3中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3.2.4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2.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2.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至****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607室;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谢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