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0748-2544CA2040DJ)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中航材园规模: 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或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6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7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8供应商****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详见公告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他
比选公告
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
1. 比选条件
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已批复,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 0748-2544CA2040DJ
2.3 比选范围: 对长春机场助航灯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规范、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场施工,从开工之日起18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2.5 建设地点: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
2.6 项目预算: 人民币732634.37元。
2.7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或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在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6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7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8供应商****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温女士 ****。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合同复印件;
③按资格要求3.3、3.4条款提供的证书复印件;
④按资格要求3.8条款提供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 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报名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公司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银行账号: ****7103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 刘刚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北京市****
邮编: 100125
联系人: 李音佳、温梦玥
联系方式: ****
电子信箱: ****@casc.com.cn
8. 其他
供应商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 刘刚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系人: 李音佳、温梦玥
电 话: ****
电子邮件: ****@ca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