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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保定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情况
选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炊事区保洁、供暖保障、垃圾清运、家属区保洁、净水设备维护保养、电梯年检与维护保养、化粪池及污水管疏通、小散远点位安保共8个服务内容进行保障。时限为1年。
三、概算金额
约248.7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5月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和地方审计部门违纪通报。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在军队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手机)/****(固话)
监督人:徐先生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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