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标金额:5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国经开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服务范围:宁国经开区****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宁英、马继东、凌云、张礼斌、钱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或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国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金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