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位于**省**市**县产业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32027m2,绿化面积为15632.6m2。**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略)-45-(略)】FGQB-0023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020年8月,**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芦环审批[2020]19号)。项目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动工,2021年12月10日竣工并开展调试,2023年12月10日完成重烃收集整改后再次调试。目前,(略)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11826MA66AUYA8A001W)。
2024年4月,(略)委托**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04月28日至04月29日对(略)**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进行采样检测,并于2024年05月16日出具《检测报告》(CZHT/(环监)2024-0317号)。
受(略)委托,**中洲永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对(略)**中弘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综合各种资料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调试运行以来,未接到过相(略),未受到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具备验收条件。
本次验收对象:
主体工程:LNG储罐区、工艺装置区、装车区、加注区、站房;
辅助工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围墙、配电间、放空立管、公厕;
公用工程:(略)
环保工程:BOG回收装置、预处理池、危废暂存间、绿化;
办公生活设施:(略)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6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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