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着装,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提升中心服务形象,根据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现启动工作服采购工作,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现场报名。
一、工作服采购基本概况
1.基本要求
1.1本次工作服采购为成衣采购,要求提供成品款式。
1.2款式整体风格及色彩:款式以庄重、质朴、大方为主,男女款颜色应全部相同或基本类似,最终确定款式以中标样品款式为准。
1.3面料要求:手感柔软、高雅挺括、耐磨性好、容易理。除行政夹克(男)或短风衣(女)和羽绒服外,所有服装要求能机洗。
2.采购预计总金额253000元。
3.确定方式:采购领导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综合评比后投票选择。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4.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执行。
4.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件(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社保登记证复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2.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2.4资格证明文件复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三、供应商需承诺事项
1.样品要求事项
1.1样品要求: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按采购清单中各品种提供,每个样品可提供1种或2种款式,以供评选使用。供应商提供样衣必须与我中心所需求样衣款式要求一致,所有样衣禁止贴牌且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纤检局质检报告。
1.2样品的退还:供应商的样品被选中后由采购人负责封存,作为后期验货参照凭证。未被选中的供应商的样品在评选结束后自行取走。
1.3提供样品所产生的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1.4样品与合同签订后所提供的工作服需保持一致且均不允许贴牌。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2.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四、采购流程
1.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工作服采购通知;
2.从采购通知发布起10天期限内接受各供应商现场报名(工作日时间),报名需要提供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并签署承诺书,最后领取采购清单等资料;
3.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406综合部,联系电话:****,报名结束后由采购领导小组通知各供应商展示时间、地点等;
4.在2024年 月 日北京时间9:00前将样品(自带衣架、挂架展示)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展示;
5.展示后由采购领导小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决定,并由纪检监察室进行唱票,最终由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选中的供应商,同时对选中的供应商所带样品进行封存,并签订合同;
6.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上门量尺寸,制作衣服并交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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