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霞-富兴堡片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补充通知
根据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建设项目内容明确为:新建污水管网6335米,给水管网5580米,雨水管网9323米,电力与通信管沟4780米,电力排管56180米,通信排网54010米,共涉及市****
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43项第11.2“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第8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元包干由中标单位支付”条款。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2.2.4条款调整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9分 技术部分: 25分 商务部分: 6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 | ||||||
投标报价评分(69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费即为固定报价,符合投标报价要求的得满分69分,其他投标报价均不得分。招标人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793.445万元。否则不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技术部分(25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审 (16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
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方案完整性,合理性综合评价分(6分) | 结合本项目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能完整描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范围、管理目标,对方案所述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全面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5.8-6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6分 | |||||
重点难点分析(2分) | 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1.9-2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分 | |||||
质量管控(2分) | 对方案所述的质量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1.9-2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分 | |||||
安全管控(2分) | 对方案所述的安全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1.9-2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分 | |||||
进度管控(2分) | 对方案所述的进度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1.9-2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分 | |||||
信息管控(2分) | 对方案所述的综合信息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1.9-2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2分 | |||||
设计方案评审(9分) | 对项目总体方案的理解与概述(须提供相关设计图表)(3分) | 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与周边路网、管网规划协调一致;对区**** | 3分 | ||||
对项目交叉节点的理解与概述(须提供相关设计图表)(3分) | 对本项目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根据以上满足情况分别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2.9-3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3分 | |||||
对道路、桥梁及公用设施工程的理解与概述(须提供相关设计图表)(3分) | 对本项目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桥梁、护坡及挡土墙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土方平衡合理、道路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布置、绿化照明、行人设施、道路元素等)设计科学合理、处理得当、特点鲜明、根据以上满足情况分别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2.9-3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3分 | |||||
注: 1、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及设计方案(技术部分)应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如未按本要求编制的,技术部分不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商务部分(6分) | 类似业绩评分标准(3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全过程咨询项目包内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2、类似设计业绩: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市**** 注: ①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内容应包含应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类似监理业绩:投标人及其拟派监理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 ①“类似监理业绩”应为四库一平台可查询业绩并附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③“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④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⑥通过四库一平台查询的“工程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 “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 |||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 |||||||
资信评分标准(3分)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拟派出的设计咨询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 2、拟派出的勘察咨询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 3、拟派出的工程监理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提供):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 。 注:以上拟派出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行招标人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项“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第4点资信因素调整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1 | 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 4、资信因素(20分): ①企业资质: 定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加5分;定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且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关的土工实验室的加5分(须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定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的再加5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的加3分),本项满分15分。 ②综合实力:定标候选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设置有道路工程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得5分。 注:需提供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复印件予以证明。 |
2、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3、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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