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三明经济开发区****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原内容:
5 | B: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 2分):投标人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福建省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高低压电力工程,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 1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福建省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高低压电力工程,一项得1分,满分1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 (3)“维保事项(如有)加分(2 分 ):工程质保期承诺为三年以上的(含三年),得1.0分,在三年基础上每承诺增加一年加0.5分,少于三年或不承诺质保期,不得分 |
修改后:
5 | B: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 2分):投标人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福建省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高低压电力工程,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工程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 1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福建省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设备材料及施工总造价中标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高低压电力工程,一项得1分,满分1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包括工程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网页的中标公示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3)“维保事项(如有)加分(2 分 ):工程质保期承诺为三年以上的(含三年),得1.0分,在三年基础上每承诺增加一年加0.5分,少于三年或不承诺质保期,不得分 |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书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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