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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项目
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
及解锁流程上线运行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招标人、投标人: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管理规定,为纵深推进平台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电子化,深化主体信息共享,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了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及解锁流程,现予公告施行。
一、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锁定
(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组织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自中标结果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省交易平台自动在主体信息库内予以锁定。
(二)锁定周期为项目(标段)中标结果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完)工验收。
(三)被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经解锁不能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其中,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等规定需要同时兼任3个及以下多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应经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
(四)省交易平台加强与省直行政监督部门所属业务管理系统对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信息共享、联锁联管。
二、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状态的变更
(一)施工(监理)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已锁定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变更被锁定任职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二)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动在主体信息库内予以锁定。
(三)省交易平台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为行政监督、纪检、审计等部门提供监管信息。
三、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状态的解除
(一)工程已完成竣(完)工验收的,施工(监理)单位在省交易平台上传竣(完)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后,省交易平台自动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解锁。
(二)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非因施工(监理)单位原因需要解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施工(监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办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解锁。
本工作流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及解锁流程操作手册
2025年 03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