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号智能温室一年租赁权公开竞价的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司将于****11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召开(网址:http:****:
一、资产详情
拍卖标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号智能温室一年租赁权;
起拍价(第一年租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年+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竞买):3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拍资格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打印件);
买受人需满足委托方对承租方的使用和保护要求、租金缴纳方式、承租者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详情咨询拍卖人。
2、租赁经营管理意见
1.承租方必须保证按时缴纳温室的租赁费和保证金、保险费。如不按时缴纳,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终止协议。温室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据实并按期向相关部门缴纳。
2.如遇农场温室经营权变更,前者经营期间投入的资产经第三方评估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变更经营权的租赁户,2025年经营权人如需增加资产投入需经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意。
3.承租方应按设备的使用技术标准和程序定期对温室进行保养和维护。承租方造成温室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合理使用温室、保护好温室的设施,如有损坏作价赔偿出租方。如因承租方造成设施损坏引起利益受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承租方的物品受损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负责。
5.凡取得冷库经营权的租赁者要按照此管理进行经营管理,不按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的租赁者,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有权终止租赁经营合同。
三、看样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9时,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2号智能温室。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格。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有意者请于****19时前联系拍卖人并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拍卖人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401)完成报名程序。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全额无息返还;
2.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19时。
六、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谨慎出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显示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务必在拍下后5个自然日内支付佣金(佣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四)及尾款,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买受人须按照拍卖人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办理交割,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委托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