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市****
(02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度城市****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城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城市****(02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度城市****(02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
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 1月至今)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6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在年未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
7 |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
8 |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
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26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05月 06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楼 1505室;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业绩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楼 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元):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楼 15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楼 1505室
七、其他
自公告发布起 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楼 1505室
联 系 人: 胡天翔、王江锋、宋苏金、冯建正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